我院严格按照《关于开展 2024 年新华文轩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 知》(学生函〔2024〕72 号)文件精神,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原则,通过广泛宣传、本人申请、学院审查,初评无异议,同意推荐潘 昱闻等 2 位同学获评“新华文轩未来园丁奖学金”,同意推荐魏寨东方等2名同学获评“新华文轩优秀青年奖学金”,同意推荐何明伟同学获评“新华文轩特殊贡献奖学金”。
新华文轩未来园丁奖学金(2 名): 23 级 2 班(1 名)潘昱闻 23 级 7 班(1 名)赵烽讯
新华文轩优秀青年奖学金(2 名): 22 级 2 班(1 名)魏寨东方 22 级 4 班(1 名)邢鹏程
新华文轩特殊贡献奖学金(1 名): 23 级 4 班(1 名)何明伟
现在全院范围内公示,公示时间(11 月 5 日—7 日)。如对候选人员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(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7日)及时直接向数理学院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杨亭(联系电 话:15881611376)、数理学院纪委委员彭宾(联系电话:18780487224) 和分团委书记陈叶桐反应(联系电话:13689689115)。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请在反映问题时,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,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。